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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对于本版【展示版】某些举报后回复的行为。
作者: 熊猫丶晓能 时间: 2014-1-11 19:31
标题: 对于本版【展示版】某些举报后回复的行为。
本帖最后由 熊猫丶晓能 于 2014-1-12 12:18 编辑
关于举报后回复的处理决定:
举报后回复如:"已举报不谢""水回已举报""删前刘明"等一系列
这种行为在众多版主看来已经成了一种坏习惯
经过与混乱的谈判[怎么可能~只是说了一句就同意了]
我们版将成为本论坛第一个实行该政策.
触犯到此条的将给予警告和扣除5金币以作警示!
哔....在该政策之前的那些说"举报不谢"的不受处理
某刺客乱入:谁要是再敢举报完了说已举报不谢的话。。。。。。
就等着我查水表吧!
作者: linzhy 时间: 2014-1-11 19:34
没错没错看得不舒服
作者: Umikaze 时间: 2014-1-11 19:34
支持!!!!!!
作者: 寂寞过了就好 时间: 2014-1-11 19:34
好吓人{:10_503:}
以后要说点什么了
作者: 1814209846 时间: 2014-1-11 19:35
我就无法抢一个位置了QVQ{:10_507:}
作者: MC大湿 时间: 2014-1-11 19:36
哇擦 吓尿了 以后不能再说【山前刘明】这个东西了
作者: Yinyu 时间: 2014-1-11 19:37
[Yinyu]
我也看不爽!
早就看不爽这些人了!
版主真·英明!
举报就举报,说毛线!
{:10_523:}
作者: g757797069 时间: 2014-1-11 19:38
恩,这样不错,举报就举报了,多说很水,而且别人看了也感觉不好
作者: geludan 时间: 2014-1-11 19:39
删前留名
当然是假的
作者: 20020607 时间: 2014-1-11 19:40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youyou 时间: 2014-1-11 19:40
屌屌的熊猫君
作者: 熊猫丶晓能 时间: 2014-1-11 19:42
youyou 发表于 2014-1-11 19:40 
屌屌的熊猫君
0.0 哟~悠悠酱~ ←_← 来做个空岛否~
作者: lbx15970 时间: 2014-1-11 19:42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luanhaoyi 时间: 2014-1-11 19:43
lbx15970 发表于 2014-1-11 19:42 
可以举报“举报不谢”么
可以
作者: youyou 时间: 2014-1-11 19:44
熊猫丶晓能 发表于 2014-1-11 19:42 
0.0 哟~悠悠酱~ ←_← 来做个空岛否~
没有兴趣-A-. 服务器帖子那边迟迟不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