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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死亡笔记第二次连载
作者: dragonexexex 时间: 2013-3-11 19:02
标题: 死亡笔记第二次连载
本帖最后由 dragonexexex 于 2013-3-12 17:37 编辑
事先说明,没看过第一章的童鞋请自行跳转到第一篇http://www.mcbbs.net/thread-93729-1-1.html
,有一个伏笔的开头和第一篇日记,顺便说一下,只有开头和结尾有日记,剩下的脑补,因为第一人称实在不好写,本人文笔不算好,请见谅。
光与影的交融
第二天
在他揉着头起来之后,发现他容身的山洞已经坍塌,并且发现周围不再是MC的固有画面,不是棱角分明,而是写实,之后便发现头顶有一行字,
“环境信息加载完成,思考语言为中文,可以吗?”
“是”
“否”
‘是啊,老子是中国人’在没有反应之后,他实在没有办法····便伸出手,点了一下“是”,这个页面马上消散了,而在这之后他也找到了山洞的第二个出口,出山洞之后,他便想试试思考语言,用自己的大脑一遍又一遍的想着:键盘 键盘 键盘 jianpan,j i a n p a n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便出现了一个悬浮在空中的虚拟键盘,他熟练地输入/warp spawn
便来到了一个城市的门前,“奇怪,这不是服务器的地图啊,出生点不是在地下吗·······先看看吧。”但是再走到门口之后,被一个守卫拦住了,守卫说:“你是新来的吗·······,切(态度恶劣),魔剑士啊,滚蛋,别来我们军队混,嫌恶心!"他怀着气愤和疑问的心情走进了城市,在路过一个铁匠铺的时候
,听见了一声吆喝:“那边的小哥,过来一下,你新来的吧,需要解除封印的服务吗,我们专门为魔剑士免费解除封印,啊,我说的是你的剑,不是你的小宇宙。”“魔剑士到底是什么,为什么卫兵那么讨厌我?”“你自己看这个卷轴吧,”接过扔过来的卷轴,撕开之后便是一篇故事,更不如说是介绍,
魔剑士
武器:双剑
属性:相对,无法融合
数量:80%
简述:废柴一个,因为传说中鬼剑士的武器有三个,
第一:两个属性的双剑,属性相对,可以融合。
第二:鬼臂,拥有在手臂上的魔法阵纹身,有着不同于寻常的破坏力和臂力。
第三:鬼眼,纯红色的眼瞳加上白色的文字。
因为现在存在与世界上的只有两个兄弟拥有正确的属性,并拥有鬼眼和鬼臂,其他的都不是完全的鬼剑士,便说是废柴的代表。
老板的声音:“靠,我狗眼没瞎吧,这是光属性和暗属性的两把剑,你运气真好,把你的手臂给我看看,恩,有纹身,不是涂上的吧(用力搓了一下)”“啊,疼,你干嘛!”“试一试是不是真的鬼臂啊,再给我看看眼睛,这个最重要了······“”我靠,不是吧,你要对我眼睛做什么,不用揉一下吧”“不用,看一下而已········不是吧,这个是,你是世界上第一个鬼剑士,恭喜···········(说完便晕过去了)
未完待续
作者: 买块 时间: 2013-3-11 19:03
来顶一个··········
作者: 熊猫丶晓能 时间: 2013-3-11 19:04
本帖最后由 熊猫丶晓能 于 2013-3-11 19:04 编辑
回复后浏览内容.
然后发现字数好短
作者: Emerson 时间: 2013-3-11 19:05
/warp spawn这个比较晕= =在写MC的死亡笔记么
作者: Aikawastep 时间: 2013-3-11 19:06
顶一个~死亡笔记。。.
作者: 空白 时间: 2013-3-11 19:09
这个也太- -
作者: geludan 时间: 2013-3-11 19:10
嗯,字体很大
作者: 小黑好萌. 时间: 2013-3-11 19:13
鬼剑吗,有神枪不?你偷了角色和死亡笔记的书名。
作者: 无痕 时间: 2013-3-11 19:17
Woooo~总算看到比我还短的~
作者: 番茄馅的包子 时间: 2013-3-11 19:17
顶一个。
作者: ☆茶杯骑士☆ 时间: 2013-3-11 19:24
小黑好萌. 发表于 2013-3-11 19:13 
鬼剑吗,有神枪不?你偷了角色和死亡笔记的书名。
我们正在核实情况,请仔细说明观点,以便我们处理,请谅解
作者: 小黑好萌. 时间: 2013-3-11 19:36
☆茶杯骑士☆ 发表于 2013-3-11 19:24
我们正在核实情况,请仔细说明观点,以便我们处理,请谅解
死亡笔记,禁片,复仇色彩过于浓烈而被禁止播放。鬼眼什么的请参考DNFWiki。
作者: ☆茶杯骑士☆ 时间: 2013-3-11 19:39
小黑好萌. 发表于 2013-3-11 19:36 
死亡笔记,禁片,复仇色彩过于浓烈而被禁止播放。鬼眼什么的请参考DNFWiki。
感谢配合。
作者: dragonexexex 时间: 2013-3-11 20:28
☆茶杯骑士☆ 发表于 2013-3-11 19:24 
我们正在核实情况,请仔细说明观点,以便我们处理,请谅解
只是用一用··········话说定义不同的说,如果不行的话我就改吧,也不是有意的·······
作者: dragonexexex 时间: 2013-3-11 20:28
无痕 发表于 2013-3-11 19:17 
Woooo~总算看到比我还短的~
哥们,前篇呢·····
作者: dragonexexex 时间: 2013-3-11 20:28
geludan 发表于 2013-3-11 19:10 
嗯,字体很大
方便近视的人和老年人阅读········
作者: huiahdu555 时间: 2013-3-11 20:29
鬼剑士...要吓我狗眼= =呜
作者: 无痕 时间: 2013-3-11 20:32
dragonexexex 发表于 2013-3-11 20:28 
哥们,前篇呢·····
本人一篇最少700~最多2300~
同时懒人握爪~
写得挺好的~
作者: dragonexexex 时间: 2013-3-12 17:35
无痕 发表于 2013-3-11 20:32 
本人一篇最少700~最多2300~
同时懒人握爪~
写得挺好的~
谢谢支持········
作者: dragonexexex 时间: 2013-3-12 17:35
huiahdu555 发表于 2013-3-11 20:29 
鬼剑士...要吓我狗眼= =呜
今天为了避免误会,改成魔剑士